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8年8月7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衢州市西区范围内6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
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衢市储(2018)8号地块、9号地块、10号地块、11号地块、12号地块的受让人须自持出让地块的60%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以权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
2、衢市储(2018)13号地块项目建成后,受让人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改变幼儿园使用性质和功能。
3、拍卖地块绿地率按照衢州市规划局确定的绿地率指标执行,于衢建设[2000]75号《关于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不足部分,免交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4、衢市储(2018)8号地块、9号地块、10号地块、11号地块、12号地块不得设置围墙。衢市储(2018)13号地块按要求设置通透式围墙,按控规图示设置。
拍卖有关时间:
衢市储(2018)8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9时整;衢市储(2018)9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9时30分;衢市储(2018)10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0时整;衢市储(2018)11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0时30分;衢市储(2018)12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1时整;衢市储(2018)13号地块为2018年8月7日11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的阳西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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